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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戰爭:都市更新1

都市更新狂潮下的溫羅汀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當代台灣都市更新的現象非常劇烈,尤其台灣大學附近「溫羅汀」精華區是都市更新狂潮下的縮影。

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候選人張維修說明,「溫羅汀」是指溫州街、羅斯福路、汀州路,廣泛指台大周遭。溫羅汀有許多文藝活動,出現在公共空間;有獨立書店,如唐山書店;也有曾經在附近活動的歷史人物,如台大教授陳鼓應當年在台大辦座談會,爭取言論自由,殷海光也曾住在附近的木造房子。

溫羅汀對於市民及學生有各式各樣的意義,包括有著獨立書店、NGO(非政府組織)、音樂及大學生活文化。溫羅汀不只是高級文化,誠品書店門前的狀元糕、校園書房旁邊的臭豆腐、皮帶皮包攤商,都是跟日常生活緊密的結合一起。

張維修說,瑠公圳是現代城市表皮下的舊圳道暗流,是清朝時重要的灌溉渠道,從新店碧潭集水,提供大台北農業的灌溉,是溫羅汀重要的地景元素。瑠公圳支流遺址在社區參與下,有一部分被保留下來,做生態的設計,加上太陽能設施照明,將圳道綠化保留,但鄰近新生南路及辛亥路口,即將開發的都市更新案,蓋的大樓有可能影響瑠公圳支流遺址。

龍坡里殷海光故居附近,有大規模的日式房子,過去是日本殖民時期的學人招待所宿舍,有著黑色的屋瓦及大樹,社區對每棵樹做樹種調查,是一個安靜的都市角落,但建商看上這塊土地,準備開始進行都市更新。

都市空間重組

張維修說,過去的城市集中在淡水河沿岸,貿易緊鄰河邊,大稻埕、艋舺、萬華成為重要的發展區塊,當日本人來了,選擇原來舊城的中心,重新掏空,用日本式現代的規劃,把沿著愛國西路、中山北路、中華路的舊城牆拆掉,留下老城門,建立總督府,展開現代性都市規劃,從仁愛路、信義路、忠孝東路開始一路往東發展。日本人採取嚴格的城市隔離政策,台灣人被限制在大稻埕、中山北路以西,日本人就住在中山北路以東,以政府機構為單位,建立一大片的住宅區,以前的帝國大學(台大)附近就有許多宿舍。

張維修表示,根據2003年的台北市大安、中正、中山區日式住宅普查結果,共有1,043棟日式房子,戶數有1,772戶。過去日本人種了許多樹,1,772戶日式住宅中,查無權屬資料有694戶、私人所有144戶,實際完成植栽調查數量為能調查出權屬機構的874戶,分屬68個機構管有。完成植栽調查的874戶(包括建物已拆除者),受保護樹木及應該列入追蹤樹木共清查出94種,計有1,089棵樹木,以中正區數量最多。

從2003年開始,政府要把這些機關用地收回到國有財產局,由行政院統籌運用,因財政困難,無法管理,就拍賣國土。於是宿舍一棟棟被鐵皮圍住,放上「國有土地標購」布條,建商會趕在文化局來之前拆掉,老樹也被砍掉,之後整地施工蓋成集合式住宅。

都更下的劇變

都市更新背後有幾種因素,一個就是地價差(Rent Gap)。張維修說,當你有房子、有一塊地,經過一段時間房子會老舊,沒有價值,這塊地隨著城市不斷發展,從以前邊緣的地帶,變成好的區位,你開始有增值的想像,把房子拆掉,重新再蓋,會賣更多錢,這中間就產生價差,有增值的可能性,也就是地價差,這變成人人追逐的動力來源。

張維修提到,從消費角度來看,這些房子會賣給新的中產階級,中產階級對新的房子、新的生活方式有需要,建商為符合新中產階級的需求而蓋房子。全球化下的資本流動,會開始找尋適合投資的城市、區位,想辦法從地產賺錢。政府對於某些工業外移,沒有產業發展的地方,進行都市更新,重新尋找城市再發展的動力。這些都是都市更新背後原因。

張維修舉國外例子說,舊金山藝術家先去佔領一些空間,美化、綠化後,就有富人來驅趕,將土地買下,變成私人住宅,不同階層的人來追逐空間的區位,追逐在城市的權力。國外的例子中有貧民窟跟豪宅相鄰,只是一牆之隔,卻是兩個世界,豪宅每一戶都有獨立的游泳池,游泳池可看到天空,還有戶外運動設施。

張維修談到,國外都市更新早在3、40年前開始,但「都市更新」已經是一個不再運用的名詞,因為當年都更新政策執行出了問題,有非常大的都市運動,來對抗都市更新。都市更新造成的後果非常嚴重,房地產資本就像酷斯拉在城市裡踩來踩去,許多弱勢者被強迫搬遷。


台北華光社區面臨都市更新的威脅,掛起「官比賊兇」的布條。(圖文/李宜霖)

空間戰爭:都市更新-2

都市更新下的歷史負債

2010-11-02 20:44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都市問題是經過長久的歷史過程不斷累積,台北歷任市長想透過都市更新來移轉、解決,但都市的強制拆遷,引發更多的社會及居住爭議。

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候選人,同時也是無殼蝸牛聯盟政策研究員的張維修表示,台北沒有清楚的土地使用分區,不像國外有明顯的貧民窟,但是貧富差距漸大,高房價問題嚴重。很多人有一半或3分之1的薪水付房貸。張維修算過,一般人在維持基本生活的情況下,要從辛亥革命到現在累積1百年,才能買到一棟房子,但人不可能活到1百歲,因此居住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台北的藝術家使用空間沒有被上層階級明顯驅逐,反而有許多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的計畫,給藝術家創作駐村的機會,但這也是不斷抗爭得來的。

積累的都市問題

張維修回顧戰後都市更新歷史與台北市都市更新如何導致上流化。「上流化」(Gentrification)這個概念源自1964年開始,以英國學者為首,長達40多年的辯論,台灣一般翻譯成「縉紳化」、「高級化」。上流化是指一個地區發生社會結構的改變,人口組成的階層出現取代、迫遷的現象。

1949到1975年間是戰後都市更新窳陋地區、違建整治時期,當時有2百萬人從大陸來台,可是日本人對台北市的都市規劃只能容納60萬,大規模人口只能就地解決居住問題,很多人就在公有地、道路週邊、還沒有開闢的公有設施土地週邊紛紛搭起違建,1963年的統計,台北市28%的人口住在違建,約5萬5千棟。

張維修說,當時,台北市就是一座「違建」的城市,政府一開始沒有能力處理,等到1963到1977年間,政府大力清除違建,也興建23處整建住宅,約1萬戶。但是蓋房子的速度,還是趕不上拆房子的速度,蓋了十幾年,也只蓋了1萬多戶。

張維修說,1975到1989年間,政府將違建問題擱置一旁,開始成立國宅處,頒布國宅條例,為中等及中低收入居民直接興建國宅,是可以出售、買斷式的國宅。1989到2001年間,國宅問題百出,包括轉賣、管理等問題,品質也不好,於是政府放棄國宅政策,以投資公共設施帶動週邊地區住宅更新,例如政府投資,提供城市公共服務,開闢一個公園,把污水設施、道路做好,周遭的土地因為有公有設施,交通、經濟發展方便,民間就會投注資源,將舊房子改造,變成新的都市更新。這個時期古蹟保存與社區營造底層社會力量逐漸崛起。

2002年至今,國家朝向「小政府,大市場」的思維,解除政府管制,增加容積獎勵、減稅,全面性帶動都市(老舊)建築改造更新。但都市問題至今仍未解決,包括違章建築、巷道狹小、消防安全、現代化設施、建築老舊、漏水、生活機能改變、停車位不足、生活水準提高、沒有社區及公共意識等,於是市民普遍期待「都市更新」當做所有都市問題的解答。

都更下的迫遷命運

1997年,陳水扁當台北市長時,林森北路、南京東路區塊,晶華酒店後面的14、15號公園預定地違建,因為麥克傑克森曾經從酒店上面看,非常窳陋,於是市府大刀闊府的進行都市更新的計畫,開闢公園。

張維修說,當時有許多老人住在違建裡。例如有位老婆婆,雖然眼睛看不見,但是長久居住在此,不需旁人幫助,仍然可打理自己的生活、自己做飯。有很多人抗議暴力拆遷,拆遷的最後一天晚上,7個地方同時著火,消防車進來,抗議人士被趕至一旁,完成拆遷。過幾天,建商在報紙上刊登廣告,「感謝市長陳水扁為中山區帶來希望,魄力拆除14、15號公園違建」,同時邀請市長來剪綵,啟動「美麗國賓」大街廓都市更新計畫。

14、15號公園拆遷,呈現的是都市問題的歷史負債的破產效應,投射在都市更新上,市長有壓力,急於展現魄力與效率在急就章的情況下,很容易就會傷害到弱勢群體,甚至一般中產階級也無可倖免。

 

■總是在中國大陸拆遷現場才能看見的紅字,今天也出現在台北街頭,這是城市的進步?(圖文/張維修)

空間戰爭:都市更新-3

都市更新背後的房產壓榨

2010-11-03 21:19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台北都市更新的手段越演越劇烈,甚至警方也充當建商的圍事,排除阻力,逼迫住戶搬遷。

無殼蝸牛聯盟政策研究員張維修,談到都市更新角色時提到,非公非私的都市更新「實施者」,可以是建商,也可以是居民組成的代表,在都市更新裡,賦有某些公權力,並不完全是民間,強制「公有土地及建物」參加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產生許多新機制如容積及稅賦獎助,及多數決條款等,加速都市更新進行。容積率是指房子可以蓋得樓層數、高度,同樣容積可以蓋成矮胖型、高瘦型,按照設計及相關建築法令,各個分區(商業區、住宅區)容納體積上限有不同規定比率。

建蔽率,是指底面積的限制,有一塊土地要蓋房子,土地計畫會分商業區、住宅區,有不同發展強度,有不同底面積規定比率,商業區可以蓋得建蔽率比較寬,住宅區要留住生活品質,所以較狹窄,建蔽率較小,不規則的的形狀,則要算最大的截面積才行,

多數決條款,是指不需要取得所有人同意,就可執行計畫,在不同更新的類型下,包括民眾自行劃定,政府認為窳陋劃定;因天災等特殊原因的迅行劃定,條件更寬鬆,只要有一半同意,就可把另外一半人的房子拆了。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面積均以超過5分之4同意,人數免計。

假公園真賺錢

張維修表示,台北市府政策「台北好好看」其中有個系列是「假公園」,市長對城市的想像是短暫即永恆,呈現18個月的城市幻覺,舊的房子拆掉後變成公園綠地,因為花博維持18個月的美容,18個月之後建商就可蓋房子,因為這18個月可以有多的容積獎勵。

建商只要出成本,拆除費65萬 加上18個月綠美化維管費90萬,地主付出成本共155萬,加上土地機會成本,以銀行利息2%計102萬,總共257萬。建商可以獲得的容積獎勵是51坪乘以1百萬(平均每坪淨獲利),等於5,100萬,5,100萬除以257萬等於是19.8倍投資報酬率。

都市更新造成許多問題,張維修提到,師大和平東路、金山南路口的師大麗水更新案,豪宅帶動週邊地價上漲,學生在校區附近租不起房子。容積給建商本來是要換回公共利益,如停車位,但是台北市有3萬個停車位,因為容積獎勵政策增設,獎勵車位卻不開放,變成豪宅戶違法私佔車位。

都更的謬誤

都市更新的估價師是建商所指定、聘請,決定房子現在及未來的價值、價格。張維修說,估價師的專業、估價師的倫理、估價基準日變得非常重要,估價師是否為建商服務,值得質疑。

都市更新已走到不只老舊房子要更新,新的房子也要更新,杭州南路、仁愛路的的建案,完工12年的新家要更新,甚至也有6年的案例。張維修談到,因為建商如果不把新房子劃進來,沒有辦法得到政府的容積獎勵,政府規定基地要有一定規模,才有獎勵,造成非常大的衝突。多數決的合理性造成拆遷爭議,原本已經不存在的「社區」更進一步被房地產利益撕裂。

台北市的老公寓都更政策,只要是住了30年以上的市民,一坪換一坪,免費舊換新。提高容積獎勵額度,讓地主可以用使用現況「一坪換一坪,附帶停車位,不出一毛錢」。張維修觀察到,兩倍容積,造成兩倍痛苦,以鼓勵民眾自組更新會模式,製造解決建商剝削地主的假象,遮蔽了政府與房地產資本聯手掠奪人民土地的不公平機制,造成中古公寓飆漲的奇特現象。

張維修直言說,警方不是站在中立的角色,讓兩邊爭論用和平方式處理,而是幫助建商架圍籬,讓都市更新順利進行。市民與建商都變成房地產利益極大化的追求者!建商在同意更新房子上貼上「都市更新已核定實施,即期拆除改建」,也用警告函警示不同意住戶,政府將用公權力進行強拆。


站在產權紅線內的警察不再是中立者、執行公務、捍衛公共利益的角色,而淪為建商房地產項目、私人利益的打手。(圖文/張維修)


這是建商給不同意更新住戶的警告函,也宣告不惜動用政府強拆令,城市不是安居樂業所在,城市淪為利益爭奪的戰場。(圖文/張維修)


空間戰爭:都市更新-4

尋求都市更新的公共利益

2010-11-07 21:41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都市更新變成都市問題的解答。雖然有一些人住到豪宅了,但大部分的人被驅逐離開,家園環境的營造及居住品質的提升並未達成。人民有沒有不參與更新的自由?

無殼蝸牛聯盟政策研究員張維修表示,都市更新並沒有讓整個社會關係及社區鄰里的意識提昇,只是把建築物拆遷,基本上不是都市更新,而是建築物的更新,甚至更新案的宣傳,強調的是未來這個地方有多少房地產的價值、一坪多少萬,都市更新成為房地產項目開發,都更變相成理財工具,藉著財富累積的機會,為下一代在高房價時代卡位,避免下一代買不起房子。

予取予求的都更

都市更新背後是一種治理術。不出一毛錢的免費更新,白吃的午餐之後,似乎每個人都是贏家,但誰留下來洗碗?誰要承擔真正的成本?張維修說,在都更過程中,所有的權利逐漸被稀釋,土地持分縮水、公共設施灌水、換來一堆雨遮、虛坪,有些建案虛坪甚至高達50%。

都市更新財務的成功模式,有其內在邏輯,不配合高房價,都市更新就做不了,對建商來說沒有利潤及獲利的空間,所以跟高房價的關係式互為因果。張維修提到,高房價是權利變換的內在假設前提,打造都更夢的重要基礎,所以高房價也是地主、房地產資本和國家積極鞏固的目標、維護的現狀。豪宅化的趨勢,以經濟負擔能力排除人民接近城市的權力,是一種空間排除、隔離。

張維修觀察到,容積獎勵高,會造成環境的衝擊,政府提供容積誘餌,鼓勵建商進場搶奪稀釋人民的土地所有權,把土地商品化升級,以後代子孫的環境為代價。限時限量大搶購的更新,要求幾年內開工,講究短期政策效果,轉化市民對都市問題長期不滿,激化社會對立。

不同階級的空間戰爭

都市更新的後果,造成公共設施不足、門禁社區,破壞鄰里街道生活,張維修表示,社區在都更的衝突裡,彼此無法信任,更新的期待被激發,建商來談時,會懷疑背後是否有詐,會不會被坑,信任感在城市生活中,是非常薄弱的東西,結果都市更新一來,更快速的瓦解。都市更新加速社區解體。都更的衝突及上流化過程,會讓社區更分裂,市民只只關心自己產權週邊空間,而不是更大公共利益。

張維修質疑,都市更新政府沒有工具及方法,只有容積,因此更新的想像,都建立在房地產及未來開發利益上,建商變成地主更新的唯一期待,形成判斷的根源及價值觀,讓房地產火車頭繼續地運轉。公共與私人角色模糊,建商利益不等於公共利益。

張維修認為,都市更新會產生空間戰爭,有一群人和另外一群人在爭奪城市中特定的區位。其中最常用的說法就是環境品質的升級,提高競爭力、美化、好看等等論述,對照於貶低目前使用的現況,或者污名化某些特定的空間特徵和社會群體。

城市社區內外與國家和資本之間,有政策跟利益的衝突,由更高收入者帶來地方的社會升級。需要監視器等的新生活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對低收入者的迫遷、離開,產生社會排除。城市空間、地景也跟著改變。

重新找回公共性

都市更新不論是好是壞,負面的現象已經出現,就像一場戰爭,建商蓋的房子向居民宣戰,地主維護利益,也要捍衛自己的權益,這已經變成是城市發展的價值觀一個決戰的時刻。

張維修提醒,都市更新導致的上流化、空間戰爭已經來臨,這是都市發展價值觀的戰鬥。如何應戰?思考更公平,更正義的社會關係,開創開放邊界。重新找都市的基本價值,重新找回公共性。

市民有什麼機會可以脫逃?張維修認為,一旦都市更新開始啟動,除非建商不玩,沒有往回走的權利,只有繼續向前,被劃定範圍,被迫搬家。因此需要公共性的策略及論述,照顧到公共性的利益。

都市更新只是導致上流化的現象,導致社區衝突、瓦解,這樣的都市更新必須反對它,反對都市更新造成的不良後果,政府並無在都市更新條例照顧到人民需求,只看到建築的重新改建,沒有關注社會關係,導致社會的迫遷,用暴力解決所有公共問題。

■都市更新黑影幢幢,只有政府不知道,政府放任建商追逐私利,民眾只能自救?(圖文/張維修)

空間戰爭:都市更新-5

生態城市下的都更謬誤

2010-11-08 21:38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技術的發展跟城市的複雜度越來越精緻,市民期待城市如何發展,都市如何馬上回應氣候的挑戰及生活的需要,將是城市發展的重要課題。

台灣在地球的位置非常脆弱,跟台灣同一緯度的地區大部分是沙漠,台灣因為地形,在氣候、物種上得到了調節;但因為氣候異變,氣候線往北移,雨量暴增。以前陽明山、大屯山有個霧線,現在台北人早起往北看不見這樣的地理景觀。

台北市氣候反映在熱島效應上。地球會蓄熱,特別在密集的城市發展。台北是盆地,受制於淡水及基隆河谷,風難以進到街道。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同時也是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表示,一連串的大太陽,台北城市的溫度會開始累積,過去曾出現攝氏38.9度的高溫,如果超過40度,不只在室外,室內也會影響,冷氣的熱調節大概是40幾度,會失去作用。因此保水、綠化是至少能夠做的事,在晨昏之間,水蒸氣能夠調節氣候,但現在的城市沒有這樣自我防衛的能力。

找回生態城市

黃瑞茂認為,生態城市的概念講求的不只是建設的思維,而是生活方式的想像與實踐,生態城市不再是專業者與政府的計畫,市民在自己的生活世界裡,成為一種行動。過去的城市發展,生態城市不是主要的思考軸線,台灣開始有都市計畫後,馬上面臨經濟的起飛,基本上是一個投機的城市,土地被當作發展的條件,運用在工業發展、房地產炒作,離生態城市越來越遠,目前只能找修補的方法。

在密集的城市中,疾病的問題也成為台北身世的一部分,過去SARS傳染病來臨,台北變成一個高傳染區的危城,黃瑞茂說,因為人類太密集的居住,所以病原跟人的共生過程產生一些改變。

城市一步步地轉變,邁向後工業時代,在竹圍、紅樹林捷運站外側,以前淡水河河水就在旁邊,但黃瑞茂提到,過去20年來,都市開發將廢土倒到此地,捷運興建時,就倒在捷運站旁,家庭垃圾也丟棄於此,所以堆積家庭廢土、工業廢土、捷運廢土。

黃瑞茂說:「不再是要不要去碰,而是我們身在其中。」我們應該去設想城市與我們的關係;不能再只有發展取向,要改變土地當作房地產的思維,了解城市有哪些脆弱、敏感的環境。

「作為很容易改變,但最難改變是思維。」黃瑞茂說。生態成為城市的一個基盤,新的土地使用如何跟新的生活方式結合,必須對應氣候變遷跟台灣生活世界的轉變,空間介面也要照顧到個人差異,如無障礙空間;但現在台灣只是內耗,是一座「療傷」的城市,沒有回應城市轉變的本質,例如社區營造、城鄉風貌、只剩下都市設計審議的都市設計。

回歸公共性

台北城市迅速轉型、住居轉變,例如以前的台北公園路燈管理處,在新公園(228公園)牆壁上寫了「公園要美,路燈要亮」的標語,就符合市民的期待,但現在城市生活需求更多。黃瑞茂表示,整個都會區,工商被市中心吸納,都市邊緣變成「臥房城市」,只是工作完後睡覺的地方。「都市村落」指的是在整個都市發展過程中慢慢調整,試圖重新找回一個生活的社區。

黃瑞茂認為,藉由都市更新,如果能夠增加一些托育設施、社會照顧的機制,大家就能降低生小孩的門檻,加上老年化趨勢,老人也希望政府提供更多公共設施,但目前都市更新變成是建築物更新跟選舉的籌碼。

當捷運蓋好後,似乎容積增多了,城市可以住更多人,但容積怎麼給是個問題,這個空間是全民共享的,黃瑞茂直言,人民賦予政府權利跟職能,但政府怎麼操作都行,公共價值變成空氣,容積是一場遊戲一場夢,容積是存乎一心,在於市長如何看待這個城市,容積應該回到每個市民手上。


投機的城市透過都市更新,讓生態的城市逐漸消失殆盡。(圖/于欣可 文/李宜霖)

空間戰爭:都市更新-6

混亂的都更 淪為選舉籌碼

2010-11-09 21:08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都市更新產生的現象使得都市景觀劇變,以前台灣城市是住商混合,未來台北市會變成有些地方沒有人,尤其在仁愛路上有很多店家陸續關門,只剩下房屋仲介跟便利商店,豪宅區只是蓋了圍牆將自己關起來。有些地方會像西門町,除了市中心區的消費化,此外無他。

住宅不只是商品,房地產廣告有很多階級對立、召喚,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表示,台灣是世界少數沒有住宅政策的地方,「住者有其屋」,蓋了房子是為了安居,但在後來發展的過程中,轉為其他目的使用,台灣房屋市場不合理,房價慢慢墊高,最近的社會住宅熱潮不是政府的恩澤,代表的是政府過去的失能,現在來補救。

逐漸瓦解的城市

都更的怪獸並非一下子長成。國外的容積獎勵,是在密集的市街區,地面層沒有空間,所以蓋高一點,例如美國、日本。黃瑞茂說,台灣以前被詬病,城市像火柴盒都一般高、醜陋。政府想說將容積率拿回來,民國73年發布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一開始先逐步推行,但接著就一發不可收拾。

民國79到81年,規避容積率實施,建商大量搶建,造成大量空屋,民國87年有些古蹟被保存,對於私人權益,採取容積移轉。黃瑞茂提到,台灣要有公共設施,可是政府沒有錢,公共設施變成用容積來移轉。容積並沒有造成都市好的效應,建商賺走利益,住戶受害。民國94年,台北市取消住宅區開放空間容積獎勵;民國98年台北好好看系列一政策,住宅區獎勵又再度回來,市政府是退步的狀態,讓建商賺走了種種容積獎勵的好處。

黃瑞茂指出,台灣的都市計畫原本只有基準容積,後來增加獎勵容積、移轉容積,還有免計容積,算一算房子比法律規定胖3分之1,都市計畫已經失控,公共設施沒有增加,甚至還減少。營建署開放公園可以蓋各種設施,台北縣有6個警察局設在公園裡,居民的活動空間縮水了。

黃瑞茂提到,市中心很多地方更新後,1樓變成停車場,變成台北一種新的景觀,而且監視器無所不在,警衛林立,變成一種恐懼的形式,台北巷弄不再是城市的特色。沒有後院深度的開放空間獎勵辦法造成無品質的生活空間。

黃瑞茂表示,建築基地的生態性,不單僅以單筆土地來看待,須配合鄰近的基地來一同審議。審議者應須有一設計手冊,以生態社區角度的思考,看待社區與建築間的關係。以綠建築角度看待建築基地,當開挖面積高達70%後,還剩下多少保水率與植栽?

當城市全部被開挖,會很慘,台北最好的地下排水溝,每次颱風就會超過排水量,台北如果不注意保水及留空地,淹水會變常態。「以後水不是從淡水河淹進來,而是城市的水怎麼送出去。」黃瑞茂憂心說。

城市成選舉賭注

黃瑞茂舉出實例說,台北縣新店線七張站聯合開發,捷運局開挖蓋了31層,南勢角捷運站聯合開發蓋了1,020戶,容積折繳代金成為衍生性商品,會對當地造成怎樣的衝擊?以前的聯合報大樓被騰空,因為要配合花博做為綠地,未來可以得到一些獎勵,地產商可以為了達到都市更新的面積整併,而將街角的大樓打掉;監察院曾發文糾正,郝龍斌市長不顧審議委員與幕僚的反對,而批准一品苑不合理與違法的停車容積獎勵。

台北辦2010花博會「砍樹移樹1,168棵」,黃瑞茂質疑,台北花博為何將主場館設在新生公園樹最多的地方?雖然有嘗試種回來,但無法改變花博會一開始的決策。小巨蛋原為森林公園預定地,卻淪落為人工設施,被小巨蛋體育館佔據,無一處保留為公園;公有設施應該在公有地上,但公有地拿來賣、炒作地皮,結果公有設施是蓋在公園上面,到了21世紀還在揩公園的油。

黃瑞茂表示,台灣的城市治理,社區營造是相當重要的,社區怎樣建立公共的關懷,因為政府都更容積政策而歸零。兩倍容積「一戶換一戶,加個停車位」,純粹是選舉的口號,當政治人物將城市未來變成選舉的籌碼時,這個城市的治理就會瓦解掉,不曉得未來市政府將如何收拾這場殘局。黃瑞茂呼籲,未來市民必須給政府更多的監督,看選舉過後會怎麼轉變。


都更將改造華光社區成金融特區,但被迫遷的人民何去何從?(圖/于欣可 文/李宜霖)

偉大的城市治理不等待

台北市的都市更新政策執行如何,市民底層的聲音、業者的苦楚早已沸騰,各種意見紛陳。難道這個城市是一言堂,專門報喜不報憂!難道任何評論,只能拍手叫好,不能指出問題!城市治理者的心態如此倨傲何等恐怖,市民參與不過是衛生紙一般用完即丟。

[新聞] 師大高樓建案 將成日照權關鍵判例

2011/09/14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民眾指控日照權、景觀權遭侵害的案例日增,環保署官員及環團人士認為,位於台師大附近,都更興建的38層樓案件,因是首宗引發日照權、景觀權爭議的官司,判決結果備受關切。

環團表示,這棟38層樓大樓興建案的兩項行政處分,包括台北市政府核發的「都市更新處分」,以及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核發的「建造執照處分」,引起周邊居民和環團不服提告。

地方居民及環團提告的內容,主要認為:1.核給停車容積獎勵太寬鬆,因周圍停車位已供過於求。2.核給與周圍地區相互不調和的容積獎勵,因與鄰房僅隔狹小的4米巷道,卻興建高達38層、巨大突兀之建築,非常不調和。3.鄰近基地部分建物,因系爭建物陰影,冬至日照權不足1小時。4.擔心開挖範圍過大、過深 (地下7層),將影響鄰房安全性。

居民目前就兩個處分案,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北市府停止執行,全案尚在法院審理中。

台灣蠻野心足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在本案中,最高行政法院100年裁字第1904號,承認「景觀權」及「溢給容積獎勵將侵害周邊居民『公共設施使用權』」、最高行政法院99年判字504號也承認日照權,但就景觀權有無部分則較模糊。這兩項內容,未來如能成為判例,將對國內未來日照權、景觀權的推廣,會有相當影響。

[新聞] 與高樓「爭光」 居民要求日照權

2011/09/14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高層建物如雨後春筍般建立,較低樓房的民眾要求景觀或是日照權呼聲起。記者潘俊宏/攝影

房地產建案不斷推出,許多建案號稱高樓景觀絕佳,但在炫人的廣告背後,周邊住戶擔心「日照權」、「景觀權」遭剝奪,紛紛向環保署陳情,要求政府拿出對策。環保署表示目前仍難以管理,但承諾明年的世界地球日前提出對策,包括日照權、景觀權在內的環境權綱領草案,未來立法管理。

環保署最近接獲許多民眾要求爭取「日照權」、「景觀權」的陳情或檢舉案,有大安區民眾指控師大附近擬興建38層大樓,不但破壞環境生態,也妨礙鄰居的「日照權」、「景觀權」。也有淡水、新店民眾向環保署陳情指出,房地產建案一棟比一棟高,棟棟都聲稱是「水岸第一排」、「景觀最前線」,夾在其中的矮建築照不到陽光,也看不到原本水岸風景。就連環保署旁兩旁也已預定興建30樓高樓,官員私下擔心,一旦興建完成,環保署恐怕也會「暗無天日」。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說,查遍目前所有法令,都找不到有關「日照權」的規範和定義;只有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3條第2項規定: 「依本條興建之建築物在冬至日所造成的日照陰影,應使鄰近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同規則施工篇第40條也規定:「住宅至少應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

另在景觀權部分,行政院曾於94年3月將景觀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並將景觀權定義為「指人視覺所及的自然及人文地景,包括自然生態、人為環境及生活文化景觀」,但迄今未立法通過。

明年擬環境權綱領草案

邱文彥說,環保署承諾明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前,會擬出一套包括日照權、景觀權在內的環境權綱領草案,並舉辦大型活動宣導;在此之前,環保署將與法界和縣市政府會商,確定日照權、景觀權的主管機關和相關法令,評估是否將日照權、景觀權納入憲法或環境基本法,或另以法律定之,以符合人權要求。

[好文] 失序的都更 都市的災難(詹順貴)

 2011年 08月23日  

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做出一則堪稱台灣都市發展史上劃時代判例,面對近來容積獎勵浮濫的都更案,最高行政法院100年裁字第1904號裁定認為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保護範圍包括更新範圍外鄰近地區居民通行便利、防災、日照、景觀、公共設施使用等環境權益,而非僅限於更新範圍內權利人的財產權。

面對台北市此起彼落的都更抗議事件,如政府不肯反省檢討目前都更實施過程引發的問題,仍一味以「釘子戶」等閒看待反對的住戶,未來恐將步上中科三期環評被行政法院撤銷後,所引發的更大風暴。 

都市更新的目的,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條規定,是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劃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因此,都更案件必須要能「增進公共利益」,而且是「有計劃地再開發利用」。至於如何有計劃將都市土地再開發利用?當然須依主導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的都市計劃辦理。
現有老舊的都市機能如要更新,必須先設想更新的目的為何?此目的是否有助於增進公共利益?例如是為面對全球化自由經濟型態,提升城市競爭力?或為面對全球氣候遽變,防免重大災害?確定目的之後,再談如何更新?因為目的確定,方能決定手段,也才能再回頭研判或檢驗手段是否有效?不管目的或手段,都須透過「計劃」也就是都市計劃的主要計劃加以引導。

然而,《都市更新條例》自1998年11月11日公布至今,不僅沒看到都市土地有計劃地再開發利用,引發助長房地產炒作與勒索恐嚇等爭議,反而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根據學者王章凱與黃健二的研究,21世紀的台灣官員前往英國考察,卻帶回人家早已揚棄的30年前都更理論。因此,2003年7月10日「總統經濟顧問小組」主張以都市更新來「促進建築業發展……避免台灣房地產失溫、泡沫化」,之後中央政府的都更政策便維持在「導引民間投資挹注更新重建市場,以帶動營建關聯產業」的思考模式。

貧富差距更加擴大

因為台灣官員普遍把應該是為都市整體性利益做整合性改造的都市更新,錯誤定位在「利用推動都市更新工作,帶動營建相關產業之發展,並提振房地產景氣。」於是都更實施十幾年來,即使是首善之區的台北,幾乎都只是小範圍的老舊住宅更新案,加上原本應該是公共財的容積卻被濫用做為私人獎勵,導致公共設施與空間不足,反而讓都市的應變能力更加衰落。既看不到為提升城市全球競爭力而努力,也沒有為避免全球氣候遽變下天然災害所做有計劃的都更,完全放任都更業者圈地炒利,並藉容積獎勵取得更多建築面積,牟取更多暴利。而且在開發至上的思維下,《都市更新條例》第20條也反向容許個案再開發的都更事業,可以變更都市計劃的主要計劃,與近年的農地浮濫開發徵收模式如出一轍!
利之所在,業者趨之若鶩,結果建商賺飽,中低收入戶、甚至原參與都更者,卻被迫更往都市邊緣遷移,貧富差距更加擴大。而不願參與都更,妨礙建商牟利,影響市府政績者,反被扣上釘子戶惡名,甚至不時黑夜槍響,有人因而喪命。
近日,內政部正在研修《都市更新條例》,但卻僅針對技術細節性問題修正寥寥數個條文,對於上述引發重大爭議的制度性問題卻予漠視。民主政治,政黨輪替是常態。大選將屆,各政黨請別忘記,再弱勢的人民,手中也有一張等值的選票!

作者為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